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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南州委  甘南州人民政府 关于国务院41号、省委9号文件的贯彻意见 (征求意见稿)
来源:甘南州旅游局信息中心 | 添加时间:2010-11-03 | 点击: 次 | 作者:本站记者 周渊

中共甘南州委  甘南州人民政府

关于国务院41号、省委9号文件的贯彻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中共甘肃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甘发20109号)和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提振信心,抢抓机遇,加快我州旅游产业发展,结合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议、省委藏区工作座谈会议和甘南实际,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充分理解和把握两个《意见》的精神实质和战略机遇

1、重新审视发展旅游业的重大战略意义。两个《意见》明确指出,旅游业是战略性产业,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近几年我州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体系日趋完善,主导产业地位日趋明显,但也存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旅游产品档次低、特色不明显、功能不齐全、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与现代旅游业要求差距较大,当前要全新理解和把握新时期旅游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意义和战略定位,充分认识发展旅游业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和保增长、扩内需的客观需要;是发挥旅游业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的产业特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是抢抓发展机遇、发挥比较优势、壮大特色产业,培育新经济增长极的现实选择;是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推进全州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州上下对发展壮大甘南旅游产业要有全新的认识。

2、全面把握发展旅游业难得的历史机遇。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尤其是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需求;我州旅游资源丰富,类型全、品位高、存量大,发展速度较快,产业基础牢靠,地位日益突出,为旅游业提质增效提供了坚实的产业支撑;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省委藏区工作座谈会议和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为我州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当前全州上下对发展旅游业的认识的不断深化,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为壮大我州旅游产业整体实力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和工作基础。当前全州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和发展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用更新的思路、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提升甘南旅游档次

二、总体要求

3、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认识、体制机制、项目建设和配套政策上取得新突破,坚持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把旅游业提升到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性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首要位置,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项目开发和景区景点建设,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努力把概念性产品转化为实体性产品,实现旅游资源大州向旅游产业大州的跨越,5年内把旅游业培育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和国民经济的战略性主导产业,建设成以藏民俗文化、草原风情为主要特色的国家级高原特色生态旅游示范区。

4、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宏观指导、市场监管、政策激励的主导作用,更加注重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形成政府调控、行业自律、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发展格局。

——坚持重点开发与分步推进相结合。以旅游规划为指导,围绕特色旅游线路,优化产品空间布局,确立重点开发区域,有计划分步骤推动全州旅游业全面协调发展。

——坚持产业升级与产业融合相结合。推动旅游产品多元化、特色化发展,不断开拓旅游产品新领域,创建旅游产业新业态,培育旅游消费新热点,大力推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发挥旅游综合功能,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加快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统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提倡绿色消费、低碳旅游,推进节能环保和资源永续利用,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5、发展目标

——2015年末,旅游人数达到395万人次,年均增长16%,其中:入境游客10万人次,年均增长22%,旅游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10%以上。将合作市建成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的甘南香巴拉旅游集散中心,拉卜楞、冶力关、大峪沟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天下黄河第一弯、拉尕山、则岔石林、郎木寺、腊子口、当周草原、合作米拉日巴佛阁、九甸峡库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夏河县、临潭县分别成为“旅游强县”和“优秀旅游示范县”。 “九色甘南香巴拉”旅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显著提高,成为国内吸引力较强的旅游目的地。

——到2020年,旅游交通方面,拉卜楞机场、兰渝、兰成铁路、兰郎高速公路、定新、岷合二级公路等发挥旅游客运主导作用,景区公路等级普遍提高,交通制约因素彻底解决。旅游产品方面,将冶力关、大峪沟、拉尕山建成在国内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旅游度假区,宗教文化、生态观光、民俗体验等产品功能更加完善,特色更加突出。2013年自治州成立60周年大庆之际,建成12个五星级酒店、5个以上四星级酒店、10个以上三星级酒店。行业管理方面,大力推进行业标准,强化市场监管,优化发展环境,塑造目的地形象,成为特色鲜明、最具活力的高端旅游消费市场和国家级高原特色生态旅游示范区。

6、工作重点。

——以特色产品和线路为核心,打造一批精品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线路。围绕“九色甘南香巴拉”、“世间净土,多彩甘南”等旅游品牌,全力培育以冶力关、大峪沟为代表的山水生态游,以腊子口为代表的红色文化游,以拉卜楞寺、郎木寺为代表的宗教文化游,以天下黄河第一弯为代表的草原湿地游等特色旅游产品。围绕生态和文化资源,推出“原生态民俗文化体验”、“原生态自然观光体验”等自驾游、自主游。同时,推出以甘南为中心集散地,连接阿坝、黄南、临夏、兰州“三省五地”,跨区域“草原湿地观光游”、“森林峡谷探险游”、“宗教文化游”、“度假休闲游”和“藏羌回民俗文化体验游”等精品旅游产品。

——以县为基本单元,以重点景区为开发对象,全方位加大投入。未来三到五年全州旅游开发各级财政投入每年不少于1个亿。对全州旅游开发进行排序,从2011年起,夏河、合作等八县市逐个依次推动,州县两级财政筹措、叠加国家和省级项目投入,每年不少于3000万元,一个县一个县地支持,一个片区一个片区的开发,一条线一条线的推介,进行板块式、园区型发展,构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品牌响亮、后劲充足的旅游产业发展新优势。

——以项目为抓手,加快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主要抓好12A级景区,特别是4AAAA级景区,逐个修订景区规划,提升景区设施和服务功能水平。整合各部门、各行业政策和项目资源,向主要景区景点集中投入,创A晋级。鼓励旅游投资商和当地旅游企业及个人竞争进入景区景点创业发展。大力开发独具地域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形成研发、生产、经营一条龙的旅游商品产业链,倡导全民参与,活跃旅游市场,推进旅游产业大发展。

——以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为目标,树立甘南旅游目的地新形象。扎实推行行业标准和行为规范,积极创建绿色饭店、提高景区环境质量。加强旅游企业管理,加大从业人员、导游员、讲解员、“农(牧)家乐”服务人员岗位技能培训,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三、主要任务

7、充分利用战略机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协力,抢抓国家加大对藏区社会经济发展支持力度的战略机遇,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着力改善旅游交通条件。重点对十大王牌景点和十六个重要景区连接国道213线临郎高速段、定新二级、徐合二级等主通道的旅游公路建设。按照建设甘南国家级高原特色生态旅游示范区的要求,切实做好兰成铁路甘南过境段、夏河飞机场项目建设工作。按照大旅游发展格局,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在打通迭九、合冶、两阿、麻则等旅游环线断头路的基础上,提升跨行政区域之间、县域之间、景区之间的公路等级,全面提高旅游目的地通达能力。着力加强旅游城市创建工作。围绕合作市创建优秀旅游城市、夏河创建旅游强县、临潭创建优秀旅游示范县,通过多种方式融资,建设一批能满足不同消费需求的商务度假酒店和特色餐饮店,引进品牌连锁饭店。合作等市县要抓紧建设集旅游咨询、住宿餐饮、导游服务、车辆出租、票务代理、医疗救助等功能于一体的游客集散中心。积极发展城市公交、公厕、娱乐场、购物店及旅游标识引导系统,提升城市综合配套服务功能。着力强化景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通过项目重点做好景区游步道、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购物点、旅游厕所、旅游安全标识、给排水及垃圾处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努力完善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综合配套服务体系。着力加强旅游项目建设资金整合。为加快旅游主导产业发展,由州县市发改委牵头,对基础设施建设、牧民定居点建设、新农村建设、以工代赈、扶贫、文化、交通、民生等方面资金进行整合使用,加快国家A 级旅游景区的创建力度,推动景区质量升级。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全州所有A级景区旅游交通基本畅通,旅游标识系统基本完善,旅游星级厕所基本达标,住宿、餐饮、购物店、景区停车场基本满足需要。

8、优化产品空间布局,开发特色旅游项目。大力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积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多样化、体验性旅游产品。设计编排满足不同消费需求的旅游线路产品。依托拉卜楞寺、桑科草原、达尔宗湖、米拉日巴佛阁、当周草原、则岔石林、尕海湖、郎木寺等优势旅游资源,大力开发宗教文化游、休闲度假游、观光探险游等项目;依托天下黄河第一弯,重点开发科考探险游、草原生态观光游、卓格领国文化探秘游、游牧文化体验游等产品,积极发展合作周边两小时旅游经济圈;依托冶力关、勺哇土族风情、藏巴哇藏族风情、禅定寺、土司馆、西道堂、洮州卫城等旅游资源,重点开发休闲度假、民俗体验、历史遗迹等产品;依托腊子口、扎尕那、俄界会议遗址、次日那、翠峰山、拉尕山、朝水节、采花节、松棚灯会等旅游资源,在迭部重点开发红色旅游、户外运动和野外探险等项目,在舟曲重点开发历史文化考察游、民俗风情体验游等产品。加快建设新城“洮州古城”历史文化城镇、扎古录商务会议城镇、阿木去呼藏族民俗城镇、电尕休闲度假城镇等民族文化特色旅游城镇积极开发滑雪、滑草、探险、滑翔、景区索道、水上游乐等多种特色旅游消费项目。开发独具地域特色的旅游纪念品,重点开发佛教文化产品、民族特需用品、藏药保健品、土特产品、民间工艺品等系列商品。加强旅游商品销售网点建设,在各主要旅游景区(点)设立旅游购物网点,各重点城镇设立旅游商品专卖一条街

9、丰富产品文化内涵,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把加快发展旅游产业与建设文化大州紧密结合起来,把甘南优秀民族文化元素融入旅游景区开发、特色产品包装、旅游市场营销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旅游商品开发要提高文化创意水平,旅游饭店装饰、产品、服务要突出地域文化特色,不断创新餐饮产品,打造餐饮文化品牌,旅游经营服务要体现人文特质,旅游景区要提升文化品位。各民族歌舞艺术团队,要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雅俗共赏、游客喜闻乐见的演艺节目,增强地域性、趣味性和游客参与度,集聚人气,拉动消费4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建设演艺场所,编排精品剧目,提供常态演出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休闲娱乐场所要开展灵活多样的演艺活动。把提升文化内涵贯穿到吃住行游购娱和旅游业发展全过程,提升甘南文化旅游软实力。大力发展临潭万人拔河、玛曲格萨尔赛马大会、香巴拉汽车拉力赛等体育赛事旅游项目,积极开发自驾、探险、灵修、保健等旅游新业态。大力推进旅游与农牧业、林果业、水利、商贸、宗教、环保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

10、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实施旅游富民工程。鼓励引导农户利用乡村自然风光、乡土民俗风情、民间文化艺术、传统劳作方式,发展农业观光、休闲度假、民俗体验等乡村旅游业态,以景区、林区、郊区四周为重点,把乡村旅游作为省内旅游重要目的地,积极创建“一乡一景”,“一村一品”,“一家一特”的乡村旅游品牌,形成“吃在农家、住在农家、娱在农家”的乡村旅游模式,以适应日益扩大的短途、小长假、郊游需求。“十二五”期间,重点扶持桑科、勒秀、冶力关、木耳等若干个专业旅游村和1000户农()家乐。依照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加强对农()家乐的管理和指导,提高乡村旅游的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借助“家电下乡”政策,支持从事农家乐等乡村旅游的农民批量购买家电产品和汽车摩托车。实施“旅游创业援助计划”和“旅游扶贫行动”,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农牧村从事旅游开发,以创业带就业,以发展促脱贫。对农牧村妇女和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创业扶持和就业辅导援助,促进更多妇女和大中专毕业生在旅游领域就业。

11、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实施人才强旅战略。认真落实《全州旅游二次创业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旅游、教育和人力资源部门要把旅游人才培养、职业培训和人才引进列入全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强化岗前和岗位培训,五年内完成旅游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加强与省内高校合作,加快策划、规划、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培养;有计划地选派各类业务骨干到旅游发达地区和专业院校学习深造,积极引进高层次经营管理和专业领军人才,逐步形成岗位培训、职业教育、学历教育和送出去、引进来相结合的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新格局。建立和完善旅游职业资格和职称评定制度,健全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严格执行导游等级制度,实行导游员薪酬与职业资格挂钩制度。全面开展岗位练兵,举办职业技能大赛,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技能。

12、规范旅游行业管理,提升软件服务水平。以游客满意度为基准,标准化管理为手段,人性化服务为途径,低碳环保为目标,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产业素质。要加快旅游标准化建设,制定景区、旅行社、饭店、餐饮、购物以及农家乐的统一服务标准,实行旅游餐馆、旅游商店、旅游演艺场所挂牌制管理。建立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加强旅游行业自律和旅游诚信建设。健全旅游安全体系,落实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对旅游安全的监管责任和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旅游监管体系、旅游安全保障机制,完善旅游安全提示预警制度,落实安全教育、预防检查、事故报告、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及保险赔付、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旅游质监执法和市场监管力度,旅游、公安、交通、工商、物价、卫生、环保等部门加大对涉旅企业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整治“零负团费”、虚假广告、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欺诈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水平。以旅游业务准营证为抓手,建立旅游企业信用等级制度。

13、强化旅游宣传促销,大力开拓客源市场。以提升“九色甘南香巴拉旅游”整体形象为目标,加强旅游宣传品制作,州县市集中捆绑开展国内外宣传促销,利用央视、《读者》等强势媒体,实现宣传的轰动效应、整体效应和放大效应。开展多种方式的主题宣传活动,突出文化特色、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景区景点特色,加强营销策划,提炼形象鲜明的主题口号,设计特色突出的宣传标识,丰富活动内容,积极参展促销,通过举办 “九色甘南香巴拉旅游艺术节”、洮州民俗节、“格萨尔赛马大会”等各类节会赛事活动,聚集旅游人气,增强宣传促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积极开展主要客源地推介活动,通过设立联络处、走出去参展促销、请进来考察踩线等方式,重点开发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和陕西、宁夏、新疆等周边市场,努力开发欧美等海外市场。积极开展旅游网络营销活动,“中国香巴拉旅游网”要发挥网络宣传主导作用,各县市及4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建立专业旅游网站,开展旅游网上查询、网上预订和网上结算等业务,积极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和“一卡通”业务,形成集信息咨询、信息预报、市场促销和行业管理为一体的网络体系加强区域合作,进一步强化与主要客源地和旅行社的协作,实现资源、客源、市场之间的优势互补,形成宣传推介和市场开发的叠加优势。

14、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围绕扩充规模、强化功能、丰富内涵、提升品质、完善服务、优化环境等要素,及时充实和完善旅游项目库,设计比较优势明显,对周边资源具有整合功能,对旅游线路具有支撑作用,对区域旅游具有带动效应的重点项目,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吸引有实力的省内外大企业、大集团来投资建设,将拉卜楞、冶力关、大峪沟、黄河第一弯打造年接待游客上百万人次的核心景区,将甘南整体申报“国家级高原特色生态旅游示范区”,发展大旅游,形成大容量,构建大循环不断创新招商引资模式。突出旅游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以会招商等方式,加强与国内大型旅游集团对接,促进招商取得新成效。力争到2015年,全州重点景区取得旅游招商突破,形成510个综合带动作用明显的龙头景区。建立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景区门票价格调整要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所有旅游收费均应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全面落实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和学生等特殊人群门票优惠政策。城市公交服务网络要逐步延伸到周边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2011年重点解决旅游线路沿线和重点景区旅游标识牌、星级厕所、自驾车营地建设,为自发性旅游活动创造条件。博物馆、金融服务网点、邮政服务网点等在旅游旺季应适当延长开放和服务时间。各类经营场所的公用厕所对游客开放。

四、保障措施

15、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发展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旅游产业发展列入主要议事日程,不断强化旅游产业领导小组职能,州县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及时协调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明确任务,靠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相关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旅游局要切实承担起规划编制、宣传促销、市场监管、队伍建设等行业发展职责。发改委在制定实施国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时,旅游建设项目要重点安排,优先建设。财政局要逐年增加旅游发展资金和旅游培训资金。交通运输局要将旅游景区连接道路列入交通建设规划,优先安排。宣传部门要将旅游宣传作为重要内容,切实加大对内对外宣传力度,文化体育部门要积极支持旅游文艺创作和演出,举办各类体育赛事,丰富旅游文化内涵。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和任务分工,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州县(市)要健全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在甘南州旅游执法支队的基础上组建甘南州旅游综合执法局,依法开展质监执法职能。在旅游局游客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组建甘南州旅游培训中心,以标准化服务为目标,积极开展旅游岗位技能培训。编制管理部门要在旅游机构设置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16、科学制定规划,加强统筹协调。把旅游业发展纳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修编符合州情和产业自身发展规律的全州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完善旅游规划体系,谋划一批大项目,高起点、高质量编制“十二五”和2020年旅游中长期规划,同时要编制文化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等专项规划和重点景区(点)建设规划,并做好与国家、省总体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的衔接,实现与国土、建设、交通、经信、农牧、林业、扶贫、教育、文体、卫生、环保、统计、金融、税务、宗教、文物保护等各方面工作的有机结合。建立规范的旅游规划制定和评审程序,特别要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限制开发区域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进行衔接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规划质量和水平。强化旅游规划的权威性,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加强行业指导,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有规不依的现象,防止盲目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17、加大政府投入、拓宽融资渠道。继续强化政府主导战略,以县市为基本单元,以重点景区为开发对象,全方位加大投入,2011年开始,除国家和省级项目投入外,州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县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对全州各县市旅游开发进行排序,夏河、合作等八县市逐个依次推动,进行板块式、园区型的开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整合后,在州级财政设立专户,由州旅游产业领导小组统一按计划支配,旅游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品牌形象塑造、重点项目贷款贴息、A级景区等级提升和星级饭店创建补助等。除旅游发展资金外,州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50万元、县市不少于10万元的旅游教育培训专项资金,由同级人才工作领导机构研究制定管理使用办法。2011年组建甘南香巴拉文化旅游集团公司,发挥融资平台作用,积极开展银企对接,鼓励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贷款规模,放宽旅游企业享受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的条件,对有市场潜力的经营困难旅游企业给予信贷支持,信用担保机构要加大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担保力度,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户以互助联保方式实现小额融资,项目单位要主动寻求与金融部门进行战略合作,结合金融部门扶持当地旅游业发展措施,积极争取信贷对旅游重点项目和旅游龙头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在研究论证旅游项目时,应主动征求金融部门的意见,为投融资双方合作和发展创造条件。鼓励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和外商资本特别是境内外战略投资者、上市公司,开发旅游资源,兴建旅游项目,参股旅游企业,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18、创新体制机制,深化企业改革。加快旅游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旅游局主要承担规划布局、宣传促销、市场监管、队伍建设等行业发展职能。旅游行业协会要尽快承担起应有的职能,逐步与主管部门脱钩。深化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改革,除文物保护单位外,按照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属地化管理,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跨行政区域的旅游景区由州政府明确管理主体。加强旅游景区门票管理,试行“一卡通”、“一票通”。相关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合理分配景区景点门票收入和演艺收入,引导旅行社、景区景点、演艺公司及旅游相关企业加强联合协作,充分调动旅游企业参与经营、推介、演出等旅游环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互利共赢。大力培育市场主体,甘南香巴拉文化旅游集团公司要高起点、大手笔开发一批重大旅游项目,发挥骨干带动作用。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条件,在符合资源有序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利用资源整体出让、项目特许经营、审批特事特办等方式吸引更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参与我州旅游项目开发,支持对当地企业进行兼并重组,不断探索更为灵活的旅游开发新模式。

19完善配套政策,优化发展环境。落实旅游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允许旅行社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公务活动提供交通、食宿、商务等服务。对企业性质的旅游景区(点)经营收入,凡符合政策的,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旅游企业用于宣传促销的费用,依法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污染物排放达标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旅游企业,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旅游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对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档旅游汽车减半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费,依法许可在旅游淡季运营长途客运班线。各级政府要将旅游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供地;因项目建设确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法按程序及时调整。单项投资亿元以上的旅游项目,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允许旅游投资开发与城市土地整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相结合。积极支持利用荒地、荒山、荒滩、荒漠以及废弃矿山开发旅游项目。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土地兴办旅游企业。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积极发展乡村旅游。

20、健全激励机制、加强监督考核。将旅游产业发展指标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由州政府与县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把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点表彰奖励;鼓励企业和个人引荐国内外投资者来甘南投资旅游项目,对贡献突出的企业和个人实行奖励;鼓励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点)和星级酒店,对景区质量提升和星级酒店创建按以奖代补形式予以支持;鼓励发展乡村旅游和开发特色旅游纪念品;鼓励国内各大旅行社在甘南设立分支机构,对组团来甘南旅游的州外旅行社,按外联人数和效益情况予以奖励,上述奖励措施依据《甘南州发展旅游业奖励办法》和《甘南州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暂行办法》执行奖金从州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对游客投诉率高、经营管理不善、破坏资源环境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县市政府和州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旅游业发展的目标任务逐级分解,一级抓一级,确保年度目标落到实处,州县市人大、政协机关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确定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不定期视察督导。州委、州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年度旅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定期督查。

各县市、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贯彻意见》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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